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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起诉离婚被告不开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9-14 13:50 浏览:0 【 字体:

离婚訴訟中,遇到被告不配合,拒不到庭的情况並不少見。當此情景出現時,原告的心情往往會焦躁不安,甚至不知所措。那麼,立案起訴離婚被告不开庭怎么办呢?

立案起诉离婚被告不开庭怎么办

一、立案起诉离婚被告不开庭怎么办

当原告立案起诉离婚后,被告迟迟不应诉的,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原告应当在立案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申请缺席判决的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缺席判决。

2. 法院公告送达:法院在宣告缺席判决前,应当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应诉通知书。公告期为30日。

3. 公告期满后缺席判决:公告期届满后,被告仍未应诉的,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二、立案起诉离婚被告出庭但拒绝答辩怎么办

被告如果出庭,但拒绝答辩或以其他方式阻碍诉讼进行的,原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法庭提出抗议或申请强制答辩:原告可以向法庭提出抗议,请求法庭责令被告答辩。如果被告仍拒不答辩,原告可以申请法庭强制被告答辩。

2. 向法庭申请对被告进行司法评估:如果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诉讼进行,原告可以申请法庭对被告进行司法评估,以判断被告是否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影响其行为能力的因素。

三、立案起诉离婚被告不服判决怎么办

如果被告对缺席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原审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说明上诉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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