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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南京办离婚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9-28 11:31 浏览:0 【 字体:

在人生的旅途中,有时我们会面临情感的破裂和婚姻的结束。对于南京的市民来说,如果不幸走到离婚这一步,该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南京离婚办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我的南京办离婚怎么办理

一、我的南京办离婚怎么办

1.准备材料

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

结婚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

户口本

2.提交申请

前往南京市民政局所属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受理审查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

4.冷静期

自受理之日起,双方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5.再次申请

冷静期结束且未撤回申请的,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6.领取离婚证

工作人员会再次审查材料并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后,颁发离婚证

二、我的南京办离婚怎么办理单方面协议离婚

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过错方情况等因素,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我的南京办离婚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分割并签订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南京离婚办理涉及一定流程和注意事项。夫妻双方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和办理手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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