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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给房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6:12 浏览:0 【 字体:

离婚时,一方不归还另一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拒绝腾退房产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时,被侵权一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离婚男方不给房产怎么办

一、离婚男方不给房产怎么办

协商解决:先与前夫协商,请他主动归还房产所有权证,并腾退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准备相关证据,包括房产所有权证、婚姻证、判决书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一般包括:确认房屋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要求被告腾退房屋等。

证据收集:收集证明房屋归自己所有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收集证明前夫占有房屋的证据,如户口本、水电费缴费记录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后男方不给房产补偿怎么办

因离婚而导致房屋产权分割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协商分割:双方当事人就房产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订书面协议。

调解处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对房产分割进行调解。

司法分割: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法院将对房产进行强制分割。分割方式包括:

1. 实物分割:将房屋按份额分割给双方。

2. 折价分割:将房屋折价成货币,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份额的价款。

3. 拍卖分割:将房屋拍卖,所得价款按份额分配给双方。

三、离婚时房产证男方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男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先与男方协商,争取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强制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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