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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6-29 18:57 浏览:0 【 字体:

导言:行政赔偿是政府或其工作人员因实施行政行为给个人或组织造成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但现实中,有些当事人遇到行政赔偿时,会遇到对方不给的情况,面对这种局面,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行政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一、行政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1. 协商沟通:当事人可以与行政机关进行协商沟通,阐明赔偿理由和证据,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请求对不支付赔偿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3.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裁决仍然不支持赔偿,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程序:

1. 申请期限: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2. 受理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

3. 程序: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调查、审理和裁决。

裁决效力:行政复议裁决对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有约束力。

三、行政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程序:

1. 起诉期限:自收到行政复议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受理法院: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基层法院。

3. 程序: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和判决。

判决效力:法院判决对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赔偿是公民和组织的重要权利保障,遇到行政赔偿对方不给的情况,当事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协商沟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当事人可以依法追究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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